您的当前位置:子良范文网 > 范文大全 > 专题范文 >

医师注册申请表 医师注册申请表(精品)范本

时间:2023-08-07 01:20:02 来源:子良范文网
导读: 【概述】医师注册申请表(精品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章总则篇一第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师注册申请表 医师注册申请表(精品)范本,供大家参考。

医师注册申请表 医师注册申请表(精品)范本

【概述】医师注册申请表(精品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执业医师注册承诺书

执业医师注册承诺书就在下面,欢迎各位借鉴。

执业医师注册承诺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法人责任承诺书

为加强本单位医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落实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管理措施,确保考生报考条件真实有效,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的通知》(豫卫医〔〕61号)有关要求,加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政策宣传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二、严格遵守《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做好本单位参加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人员资格审核及出证工作。

三、经审核,特此证明我单位

具备报名资格。

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乡镇卫生院(公章)

(手写签字,请勿用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卫生局(公章)

执业医师注册承诺书:**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执业承诺书

我是一名乡村医生,现受聘于

乡(镇)

村卫生室工作,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我自愿承诺在聘期内做到以下几点,并请监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遵守上级主管部门和村卫生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服从领导,爱岗敬业。

二、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

认真履行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职责,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讲团结、讲奉献,加强与同事间的协调配合,不计较个人得失。

不与同事发生无原则纠纷。

五、认真书写各类医疗文书,做到“看病有处方、用药有登记,检查有记录”。

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如实填写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妥善保管工作资料。

六、严格遵守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决杜绝私存药械和私自诊疗行为。

服从“五统一、两独立”管理,自觉按规是缴纳医疗风险责任金,诊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事故,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

执业医师注册承诺书: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知情承诺书(样本)

是 卫生院的在岗人员,于20**年8月31日前到该卫生院工作,试用期已满1年,考核合格。

自愿参加20**年(临床/中医)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同时保证所提供的身份、学历、聘用关系真实、有效,我已了解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相关政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只解决执业资格问题,不评定职称,国家不设置乡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上所述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印章)

年 月 日

我是一名乡村医生,现受聘于乡(镇)村卫生室工作,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我自愿承诺在聘期内做到以下几点,并请监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遵守上级主管部门和村卫生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服从领导,爱岗敬业。

二、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

认真履行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职责,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讲团结、讲奉献,加强与同事间的协调配合,不计较个人得失。

不与同事发生无原则纠纷。

五、认真书写各类医疗文书,做到“看病有处方、用药有登记,检查有记录”。

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如实填写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妥善保管工作资料。

六、严格遵守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坚决杜绝私存药械和私自诊疗行为。

服从“五统一、两独立”管理,自觉按规是缴纳医疗风险责任金,诊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事故,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七、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x

20**年x月x日

医师执业注册审批

职权类别:行政许可。

法律法规依据:《执业医师法》(6月26日)第13条。

办理时限: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法定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1、工本费25元;
2、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豫卫规财〔〕66号)。

办理程序:

申请人申请窗口受理科室审查材料主管局长签发

发证

不不

符符

合合

要要

求求

补正材料窗口退档

第九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条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第十一条 医师的主要执业机构以及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三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放《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对不符合注册条件不予注册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聘用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第十六条 《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七条 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执业医师包注册变更

执业医师包注册可变更全国任何地方项目执业医师性质:根据卫生部卫医发〔2006〕125号文件内容第十条: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直接申请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
1998年6月26日前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及1998年6月26日后作为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需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6号令)第六、七条的规定,方可申请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经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可报名参加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出具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流程:填报名表--报请关系卫生局审批--预付二分之一定金--卫生局认定资格--进行执业医师注册--注册成功--卫生局民科网查询验证--付余款--出变更手续(医师变更审核表、变更通知单)--客户到当地变更行医初始注册需要数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执业医师类别,执业医师专业,变更单位(现在的工作单位)解释:医师资格证为98认定评审,我们负责注册到关系卫生局,客户可凭借自己身份证或者执业证书编号到全国任何一个联网的`卫生局的医政科查询验证,内部网是卫生系统的内部局域网,只有上卫生系统的医政科才能开才能查询,所以谁也挂不上,只要在这查到就证明已经注册成功!客户变更的时候因为资格证是评审的!年龄最好符合条件!不要小于1980年出生的!变更我们负责转出数据(区内转区外),客户所需变更地点的卫生局建议找适当关系!确保100%变更成功!价格:内定!不以价格拼市场!][我们做的医师绝对不单单是把县级卫生局OK!都是深入到省级卫生厅的关系!确保中途不出任何情况,代理零风险合作!价格优势不一定有!渠道优势比价格优势强!相信这个道理做为懂行的人来说都明白

第十八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

(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本人主动申请的;

(十一)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九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一)调离、退休、退职;

(二)被辞退、开除;

(三)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予以注销。

第二十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师因参加培训需要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

医师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医师注册内容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师注册信息查询服务,并对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给予警告,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你也可以在搜索更多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其他医师注册申请表(精品多篇)范文

推荐访问:申请表 范本 医师

本文链接:https://www.szjyled.com.cn/fanwendaquan/zhuantifanwen/74610.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标签
Copyright © 2024 子良范文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7241829号-1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