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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转运工作方案5篇

时间:2024-03-28 11:50:03 来源:子良范文网
导读: 隔离转运工作方案为有效防范入境人员转运途中疫情扩散风险,规范做好我省航空口岸入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

隔离转运工作方案为有效防范入境人员转运途中疫情扩散风险,规范做好我省航空口岸入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隔离转运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隔离转运工作方案5篇

隔离转运工作方案篇1

  为有效防范入境人员转运途中疫情扩散风险,规范做好我省航空口岸入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实施入境人员转运全程受控机制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4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通过航空口岸入境且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后,返回省内目的地的入境人员转运防控工作。入境人员托运的行李物品防控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

  二、各环节防控基本要求

  (一)转运前。

  1.梳理人员信息。省内各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及时统计、汇总、核实、登记正进行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信息,提前48小时汇总需转运人员名单并推送至省大数据局,由省大数据局推送至有关目的地设区市政府。

  2.转运人员交接。对符合转运条件的入境人员,由目的地设区市政府统筹安排专车到出发地相关隔离场所进行转运,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对转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入境隔离人员体温正常,符合解除隔离要求的,安排有序上车。双方工作人员填写转运交接表,实际登车人员名单第一时间推送至省大数据局。体温异常者,由集中隔离场所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二)转运中。

  1.资质审查。各目的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审查转运服务单位和驾驶员资质,卫生健康部门严格审查卫生防疫措施落实情况。提供人员转运车辆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须具有市际以上包车资质或二类以上客运班线经营资质。驾驶员须具备准驾车型资质,从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并经卫生健康部门上岗培训。

  2.车辆检查。随车工作人员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年审有效期等,确保车况良好;驾驶员区域与乘客区域做好物理防护隔离,驾驶员不得接触乘客行李,与乘客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必要时进行空调系统改造;随车配备消毒液、方便袋等,座位背后贴中英双语乘客转运途中注意事项。转运车辆须有“入境人员转运”标识牌,实际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50%。

  3.途中管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规范穿戴防护用品。转运全程优先选择高速公路行驶,原则上不得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停车休息、加油,严禁转运途中上下客。转运途中严格控制车速,驾驶员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电话,不得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4.停靠服务区。因路途较远,确需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如厕的,转运车辆应停靠定点服务区。其中目的地为温州、丽水方向的转运车辆,可停靠东永高速公路(S27)方岩服务区;目的地为衢州方向的转运车辆,可停靠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次坞服务区。停靠定点服务区前,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提前8小时将车辆信息、拟停靠的定点服务区、计划停靠时间报送省交通集团,省交通集团安排专职人员对接拟停靠服务区。定点服务区提前设置专用停车位和卫生间专区,做好车辆引导和登记、人员疏散、环境消杀等工作。专用停车位和卫生间专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服务区工作人员和下车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卫生间内提前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等。原则上车上所有人员均在车上休息,不得在服务区随意走动,不得将使用过的物品和垃圾丢弃在服务区。确需下车如厕的,下车人员按照服务区的引导路径进入专用卫生间,不得进入其他场所(如超市、餐厅等)。定点服务区指定受过培训的专职保洁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对下车人员使用过的厕具进行清洁消毒,对产生的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属地环卫部门专业处理。

  (三)转运后。抵达目的地后,驾驶员将转运车辆行驶至指定下车位置,先开行李舱门,再开车门。目的地工作人员完成对入境人员清点、核查、体温检测等手续后,按当地要求对其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等管理措施。入境人员全部下车后,驾驶员将转运车辆驶往指定消毒位置,由专业人员清理车厢内垃圾并对车辆进行彻底消毒;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脱去防护装备并消毒。

  三、应急处置要求

  (一)紧急事项。在转运过程中,如车内人员身体有异常,随车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或拨打120,并向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报告;遇到车内人员肢体冲突等,随车工作人员及时拨打110,并向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报告;遇到车辆故障或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

  (二)指挥调度。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及时调看转运车辆车内视频监控,根据突发事件感染风险、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立即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启动入境人员转驳和车辆救援等工作,并向省疫情防控办报告。

  (三)现场处置。

  1.设置现场警戒区。现场处置人员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在停止运行的入境人员转运车辆停滞点设置现场警戒区,控制人员活动范围,避免现场人员拥挤、聚集。

  2.加强防护措施。现场处置人员应检查入境人员及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的防护状况,确保防护到位,避免交叉感染。入境人员身体不适产生的呕吐物(包括被污染的织物、坐垫、枕头等),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3.派出转驳车辆。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要充分考虑车辆核定载客量、周转时间及疫情风险情况,及时调用备用接驳车辆。如有入境人员身体异常,及时派出负压救护车,并联系好定点医院。

  4.做好车辆消毒。入境人员及行李转驳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尽快对停驶车辆进行消毒。

  (四)信息报送。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在完成应急情况处置后,应及时向省疫情防控办报告突发事件整体情况和应对措施。

  四、相关要求

  (一)人员防护要求。

  1.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防护手套,必要时穿戴防护面屏/防护护目镜、隔离衣。在做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呼吸道防护,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确保气密性。避免接触感染,规范做好手消毒。

  2.停靠服务区消毒人员应穿隔离衣,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防护手套和防护面屏/防护护目镜。服务区其他工作人员按照防疫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3.参加转运工作人员应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车辆消毒要求。转运车辆完成转运任务后应及时消毒,必要时清洗更换车内空气滤芯。

  (三)核酸检测要求。

  1.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车辆每7天进行一次环境核酸检测。

  2.定点停靠服务区消毒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服务区其他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定点停靠服务区每7天由属地疫情防控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重点开展转运车辆停车位、入境人员如厕区域等环境的核酸检测。

  (四)人员轮班要求。将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纳入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管理,建立轮休健康管理制度,完成最后一次转运任务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并按规定实施核酸检测。如转运对象中有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根据规定按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判定为非密切接触者的,居家健康观察期调整为14天,并按规定实施核酸检测。

  五、职责分工

  (一)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将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纳入本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强化隔离场所属地防控专班力量,做好入境人员转运前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处置工作;协调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的住宿、饮食等保障,安排转运车辆专用停车场,并协调做好入境转运人员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目的地所在地设区市政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负责入境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工作,周密制定转运工作方案;配备必需个人防疫物品,开展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途中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联系省交通集团,提前告知拟停靠定点服务区,督促下车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按当地要求对入境人员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等措施。

  (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将转运车辆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定点服务区相关工作人员优先纳入疫苗接种范围。指导客运企业、服务区等做好人员个人防护、定期核酸检测和有关车辆设备、场所环境的消毒。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转运车辆所属企业机构资质审核,车辆资质审定,司机安全教育培训和运输过程中应急处置,督促各转运单位做好转运车辆的消毒,驾驶员的健康登记、健康监测、健康教育、核酸检测等工作。

  (五)省交通集团。负责集团旗下定点服务区的保障工作;督促做好定点服务区车辆和人员管控及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

  (六)提供转运服务的客运企业。负责转运途中行驶安全,科学选定行驶路线,落实驾驶员集中居住和轮班制度;落实驾驶员休息和车辆检修规定,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和车辆带病运行;严格执行驾驶员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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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转运工作方案篇2

  1.目的

  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2.范围

  适用范围:隔离病房。

  3.定义

  4.权责

  4.1隔离病房:严格执行本项制度与流程。

  4.2感染管理科:对部门/科室性制度进行审核,对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和完善。

  4.3感控委员会:必要时对关键性制度进行论证。

  4.4分管院领导:审核相关制度及实际工作的相关指导。

  5.作业标准

  5.1根据疾病传播途径采取相应隔离措施;悬挂隔离标识,接触隔离(蓝色标识)、空气隔离(黄色标识)、飞沫隔离(粉色标识)。

  5.2患者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互串病房和外出,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5.3在接触病人时如有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穿隔离衣前应戴好工作帽、口罩并根据情况采取其他屏障隔离措施(如防护眼罩/面罩等)。医护人员接触不同病种病人须更换隔离衣,穿隔离衣不得进入半污染区和清洁区。接触需空气和飞沫隔离防护的患者时请先戴好口罩。

  5.4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手的消毒:医务人员在给病人进行检查、注射、护理等操作前应洗手;在给同病种每一个病人操作后应用抗菌洗手液洗手或用进行卫生手消毒,然后再给另一病人操作。但在给不同病种病人操作间,用抗菌洗手液洗手后,再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

  5.5遵行“标准预防”,凡所有病患体液、血液均视为感染物。当接触血液、体液或损伤之皮肤、粘膜或组织时,均应戴手套。若自己有皮肤受损或伤口,请先以防水敷料做防护措施。若发生针刺伤事件,请报告护士长并填写报告表。

  5.6尽可能提供一次性的医疗用品,对要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含有效氯 1000mg/L 以上的消毒液进行消毒。

  5.7病人污染过的布类等必须用双层塑料袋包好,再送至洗涤中心。

  5.8病房的清洁用品(如拖布、抹布)分区使用并有标志,按规定进行消毒。

  5.9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5.10病员的脸盆、痰杯、餐具、便器使用一次性用品,每个病人专用。

  5.11病房地面每天用清水拖地 1 次,含有效氯 500mg/L 消毒液拖一次。当地面受到污染时用含有效氯 1000mg/L 消毒液作用 30 分钟消毒。

  5.12潜在污染区内的桌椅、病床、桌子、暖瓶等每日消毒一次,用浓度为 500mg/L 含氯消毒剂擦拭。

  5.13隔离病房应每日空气消毒,物表地面采用 10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至少作用 15min,并确保所有污染表面均接触到消毒剂。使用消毒剂应每次更换。拖布、抹布要专用,每天消毒。

  5.14病房的医疗废物放在黄色垃圾袋内,每日的医疗废物进行交接。针头、安瓿等锐器物丢弃在黄色锐器容器中。

  5.15特殊感染病人收治要求

  5.15.1特殊感染指朊病毒、气性坏疽和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或者感染性疾病。

  5.15.2宜选用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医疗废物袋密闭封装。可重复使用的被污染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

  5.15.3患者产生的废物应用双层医疗废物袋集中收集处理,并有“特殊感染”的标识。

  5.15.4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当时发布的规定要求。

  6.流程

  7.附件表单

  8.相关文件

隔离转运工作方案篇3

  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部署,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高风险地区外来人员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通知》(舒指办〔20-〕10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组织

  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负全责,抽调卫生、公安、后勤保障及心理疏导等人员组建工作组,负责隔离点日常管理、防疫防控、安保、后勤保障等事务,工作组长由乡计生卫生分管负责人束红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乡卫生院院长方廷林同志担任,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业务及管理工作,接受县疾控中心对工作业务指导。同时,排定专班人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24小时带班值守。

  二、严格标准,选定隔离点

  乡征用在新建卫生院职工周转房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行分区管理,划定工作人员生活区、医疗区、隔离区等区域;被隔离人员要实行“三分离”(居住分离、用餐分离、生活用品分离)。具体工作由县疾控中心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集中隔离工作的要求予以指导,并经县疾控中心评估认定合格后启用。

  三、对照要求,确定实施范围

  对从境外及疫情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其他确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确认并提供名单。

  四、细化措施,宣传发动

  乡对本辖区内的集中隔离人员进行宣传发动,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明确对集中隔离人员家庭安排专人包保,摸排被隔离人员中独居、老弱病残及生活困难的家庭,做到关心关怀到位,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安心参加隔离。

  五、严格程序,组织实施

  1.确认需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主动配合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签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承诺书,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确认并组织实施。对拒绝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向被隔离人员出具强制集中隔离告知书并执行,公安派出所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2.转运乡统一安排救护车辆进行人员转运。在转运隔离人员时,派出所安排警车随行保障,确保转运过程安全稳定。

  3.接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对照个人身份信息、承诺书等资料,核对转运人员身份无误后,接收进行医学观察。

  4.医学观察

  (1)乡卫生院每天安排专人早、晚对集中隔离人员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医学观察期间,集中隔离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的(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观察点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如排查结果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对其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3)医学观察期满时,如密切接触者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解除医学观察。

  乡将进一步完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观察点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安保、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顺利开展。

隔离转运工作方案篇4

  各镇政府(街道办),校园防控组:

  为确保省内隔离期满华州籍大中专学校学生顺利、安全返家,根据市应疫办《关于确保做好我省隔离期满大中专学校学生安置转运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省内地市(不含西安市)“点对点”集中统一转运至我区,并符合返家条件的学生,由校园防控组负责分类汇总学生名单,做好转运对接各镇(办)负责安排辖区内学生返家。

  二、对隔离期满、自行返回华州的学生(不含西安市),在查验“两码”、核酸检测证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隔离期满学生转运安置工作通行证》、检测体温正常后,各镇(办)负责安排辖区内学生返家。

  三、各镇(办),校园防控组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和行业责任,提前对接,提醒学生做好返家途中个人防护对返家学生,严格按要求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

隔离转运工作方案篇5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集中隔离观察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隔离观察区设置

  1.基本情况。学校在校内设置2个集中隔离观察区,驻地政府校外提供部分床位,总共XXX个房间、XXX个床位。其中,校医院XX间,学术交流中心XXX间(三室一厅套房),驻地政府(XXX街道办事处)为我校提供附近XXX酒店XX个床位供隔离观察使用(按照XX个房间核算)。

  2.功能分区。按功能将隔离观察区分为清洁区、缓冲区、污染区。

  3.条件准备。校医院、学术交流中心具备基本住宿、医务工作、消杀防护等条件。隔离观察对象需要自备个人学习生活日常用品。

  4.规范标识。集中隔离区各功能分区、设施设备、走廊通道等制作醒目标识;制作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板标识上墙。

  二、集中隔离观察对象确定标准

  隔离观察区主要用于确诊者治愈出院后隔离观察,出现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但尚未确诊师生员工的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以及疾控部门要求在校隔离观察的其他人员。

  三、入区隔离工作流程

  1.确定隔离对象。学生管理组、防控医疗组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按照健康风险判定标准,确定应集中隔离人员。

  2.建立人员信息档案。学生管理组、防控医疗组按照“一人一档案”“一档四留存”原则,建立隔离人员信息档案,主要包含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所在学院、班级、宿舍、辅导员及联系方式,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新冠肺炎诊治情况、原隔离情况,风险等级,既往病史、目前服药用药情况等信息(见附件1)。信息档案分别由学生所在学院、学生管理组、防控医疗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信息采集主要采取网络方式填报,尽可能避免人员接触。

  3.确定具体隔离地点。防控医疗组根据隔离对象的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隔离的区域、房间,建立隔离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明确隔离对象应自行准备的学习生活用品、入区隔离注意事项,通知学生管理组。

  4.前往隔离地点。学生管理组通知隔离对象进行隔离,阅知《隔离观察告知书》并签字确认,隔离对象带齐个人物品,自行前往隔离地点。

  5.接收隔离对象入区。隔离对象持《隔离观察告知书》到指定隔离地点。防控医疗组医务人员负责办理入区办理手续,发放《隔离观察人员须知》(见附件3)并由隔离对象签字确认,入住隔离房间,开始14天集中隔离。

  四、健康观察内容及流程

  1.根据隔离人员信息档案,对需要进一步追踪的信息进行流行病学追踪。

  2.指导隔离对象随时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状况。

  3.组织隔离对象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分别进行晨午晚三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时间为:7:00、13:30、21:30),指导监督隔离对象自行按照要求规范测量体温,填写体温测量及健康监测登记表(见附件4),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报告,异常情况直接用呼叫器或电话直报。

  4.督促提醒隔离对象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可疑症状体征时,立即报告。

  5.指导监督隔离对象按照技术规范,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清洁所在房间卫生,做好房间消毒。

  6.对隔离对象出现的一般身体异常情况进行初期处置,对出现的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情况立即报告,启动转诊转运程序。

  五、医护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1.负责落实健康观察内容及流程。

  2.负责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的日常管理,对健康监测情况做好登记(登记表见附件5)。

  3.负责及时发现隔离观察对象异常情况和突发状况,做好初期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4.负责指导隔离对象、保洁人员按照技术规范对居住房间、公共区域进行消毒通风。

  5.落实24小时上岗值班制度,做好轮岗轮班工作交接。

  6.执行省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18号文中关于高校隔离观察区工作人管理要求。

  六、卫生保洁人员工作职责

  1.后勤保障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校医院、学术交流中心集中隔离区的卫生保洁、公共区域消毒等工作。

  2.负责隔离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3.负责隔离区公共区域地面、桌面、洗手间及公共物品表面等环境消毒。

  4.定时收集隔离区公共区域、隔离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并按照规范进行清运处置。

  5.详实准确、规范填写卫生清洁、通风消毒记录表(见附件6、附件7)。

  七、集中隔离观察对象日常管理

  1.教育引导工作。学生管理组通过微信、QQ等新媒体,以非接触方式,对隔离对象进行日常教育,引导其积极配合隔离观察,遵守各项制度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作息及卫生习惯;加强思想教育,关注学生情绪;对应届毕业生加强就业指导。防控医疗组医务人员在开展健康观察、日常管理过程中,加强对隔离对象的引导、指导和疏导,积极通过微信、QQ等新媒体加强沟通,解答隔离对象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其实际困难。

  2.学习指导工作。教学工作组组织授课教师、主要班干部尽可能通过课堂授课直播、线上完成作业、线上答疑或课堂视频录制等方式,开展学业指导,确保课程不断线,尽可能减少因隔离观察给学生学业造成影响。

  3.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组安排专人负责隔离区的安全管理、外来人员管控等。

  4.隔离观察对象日常管理要求见《集中隔离观察人员须知》,并签字承诺。

  八、异常情况处置及流程

  1.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处置。在进行健康观察过程中,经医务人员初步判断,隔离对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

  时,医务人员立即报告防控医疗组负责人,稳控学生情绪,做好教育引导。防控医疗组负责人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指令,报告疾控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或拨打120及时将其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期间做好隔离区和隔离对象的就诊转运等工作准备。如被确诊为疑似病例,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做好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隔离等后续措施。各专项工作组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做好相应工作。

  2.其他特殊状况处置。在隔离观察过程中,隔离观察对象如果出现不服从管理、情绪失控、人身安全事件等情形时,医务人员及时稳控相关人员情绪,报告防控医疗组负责人,防控医疗组负责人根据情况报学生管理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处置,处置时尽可能采取人员不接触方式进行。

  九、隔离观察解除工作流程

  1.隔离观察对象隔离期满14天后,医护人员综合隔离期内健康观察情况,经初步评估后,认为适宜解除隔离观察时,向防控医疗组提出解除隔离观察建议。

  2.防控医疗组会同防控专家组根据医护人员建议,综合评估分析,认为可以接触隔离观察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解除隔离观察建议。

  3.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建议,报经XXX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教育部门等同意后,解除隔离观察。

  4.防控医疗组向解除隔离观察人员发放《解除隔离观察告知书》,并签字确认,由辅导员负责在校医院或学术交流中心清洁区接转隔离对象,并做好后续工作。

  十、消毒通风管理及流程

  1.隔离区公共区域消毒。隔离区走廊、楼梯通道、公共洗手间、公共厕所由保洁人员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消毒,每日消毒2次。每天进行2次公共区域通风,每次通风不少于30分钟,详实做好消毒通风记录。

  2.隔离对象居住房间消毒。隔离对象居住房间的消毒通风由隔离对象自行负责,每日2次室内消毒,2次开窗通风(注意通风期间保暖,以防感冒),每次通风30分钟,做好消毒通风记录(见附件8),医护人员给予技术指导和督促落实。学术交流中心套房内的公共洗漱间、厕所由居住隔离对象负责。

  十一、隔离对象用餐配送

  1.实行配餐工作人员与隔离对象不接触方式进行配送。

  2.学校负责隔离对象隔离期间的用餐费用。

  3.后勤保障组负责统一配餐服务。指定专人每天早上7:00、中午12:00、下午17:30,配餐到隔离区。

  4.医护人员做好防护,将餐食放置在隔离对象居住房间门口并离开(门口放置专用餐食取用椅凳),由隔离对象自行取用。

  5.隔离对象用餐后,将餐余垃圾自行放置在室内垃圾桶。

  6.配餐前,应充分掌握隔离对象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习俗。

  7.加强原材料采购、饮食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饮食安全管理。

  十二、废弃物处置及流程

  1.医护、保洁、配餐等工作人员产生的一次性防护用品等废弃物,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装入固定区域医疗垃圾桶。

  2.隔离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及时放置在房间垃圾桶内,垃圾桶内套双层黄色垃圾袋,垃圾袋装至3/4满后封口系紧,每天下午16:00放置于居住房间门口外。

  3.每天一次集中收集废弃物。保洁人员做好防护,于每天下午16:30到隔离办公区及隔离房间门口收集垃圾袋,通过专门通道运送至固定地点,并做消毒处理,事后在指定地点按照规程穿脱防护用品、进行个人消毒。隔离观察区废弃物消毒登记表见附件9。

  4.废弃物每天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隔离观察区废弃物收集转运登记表见附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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